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 通讯员 蒋朝晖)12月2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近年来,云南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确保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各项工作接地气,见实效。
“十三五”以来,我省环评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在提升服务水平、参与综合决策、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省生态环境厅先后两次组织调整下放省级环评审批权限,将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建设项目环评下放州市审批,下放审批的项目数约占下放前省级审批项目的三分之二,并明确应当由州市负责的审批权不得再次下放。同时,要求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17年以来,我省全面推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贯彻意见,细化相关措施。实施这项改革措施后,约占全省70%、环境影响轻微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批环评文件,改由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生产运营前自行网上备案,对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中小企业经济活力、提高环评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不断优化省生态环境厅进驻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审批效率不断提高。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将牢牢把握环评“放管服”改革的总体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环评效能。



